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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好孕行得通」孕婦產檢交通乘車券

網路服務規定

     

    高雄市政府為提供本市懷孕婦女貼心與實質的親善措施,開辦「好孕行得通」孕婦產檢交通補助,核發符合資格之孕婦發放28張180元乘車券,用於產檢時搭乘與本局簽約之計程車往返醫療院所時折抵車資使用,以保障孕期安全,自113年1月1日起乘車券延長使用至寶寶出生後6個月,產婦回診或寶寶打疫苗都可以使用,打造本市友善懷孕婦女及安全育兒環境。

     

    一、補助對象

    (一)設籍本市孕婦。

    (二)與設籍本市市民辧理結婚登記之新住民孕婦

    (三)經本市社工評估有需求者。

     

    二、應備文件

    (一) 需填寫申請表、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居留證影本)、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含封面姓名、預產期日期) 或診斷證明(需列有預產期日期),生產後檢附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兒童健康手冊(含封面姓名、寶寶出生日期) 。

    (二) 委任代辦需檢附受委任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作業天數:7個工作天。

    四、收費標準:無

    五、聯絡窗口:07-3303353

    六、乘車券使用注意事項、乘車券使用方式、合約車隊及叫車專線,請上社會局官網查詢。

     

    提醒:區公所或社福中心,請將申請資料送至社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