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車事故鑑定(無法鑑定)(撤案)退款申請
服務內容
行車事故鑑定案件,撤案、無法鑑定之退款
應備文件
- 案號
- 拍照上傳:
- 身分證
- 存摺
線上退款申請作業僅限當事人有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者申請辦理,倘當事人無活存(儲)帳戶,請改以臨櫃辦理退款。
作業天數
作業時間為30個工作天,屆時以匯款方式退費至存款帳戶。
收費標準
無
聯絡窗口
電話:07-229-6800
傳真:07-241-2891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 - 12:00,13:30 - 17 :30 (逢例假日休息)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https://traffic.k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