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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事故鑑定(無法鑑定)(撤案)退款申請

服務內容

    行車事故鑑定案件,撤案、無法鑑定之退款

應備文件

    1. 案號
    2. 拍照上傳:
      1. 身分證
      2. 存摺

     

    線上退款申請作業僅限當事人有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者申請辦理,倘當事人無活存(儲)帳戶,請改以臨櫃辦理退款。

作業天數

    作業時間為30個工作天,屆時以匯款方式退費至存款帳戶。

收費標準

聯絡窗口

    電話:07-229-6800

    傳真:07-241-2891

    地址:800663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 - 12:0013:30 - 17 :30 (逢例假日休息)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https://traffic.k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