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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停車費重複繳納、溢繳及誤繳退費申請

服務內容

    1.本線上退費申請作業僅限申請人有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者申請辦理,申請人須自行負擔銀行匯款手續費10,退款將扣除手續費後匯入申請人指定帳戶;申請人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不同意負擔匯款手續費,請改以臨櫃方式辦理退款。

    2.退費申請需上傳檢附之文件,如有資料不齊者,則退件不予受理申請。

    3.未上傳停車費繳納收據者,機關保有向監理單位查證車輛之停車時間所屬車主權利,退費對象以監理系統記載之當時車主為主

    4.本市停車費皆採單次單筆開單、銷帳方式,無法將超收溢繳之停車費作為抵扣下次停車之費用。

    5.為避免重覆繳費,提醒您,請先行確認欲繳納之停車費,是否已於其他繳費管道繳納完成。本局提供手機appeTag、電信及金融機構代扣繳,如有重複繳費,將逕行退還至約定帳戶,請多加利用。

    6.偽造、變造任何停車費繳納收據及證明或冒名領取退費金額者,經移送起訴後,涉及刑法第210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

應備文件

    1.行車執照(若無行照,請提供監理單位之車輛異動說明書)或「路邊收費停車場停車費退費通知單」。

    2.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若申請人為公司,請附商業登記證明)

    3.停車費繳納收據(若遺失者免附)。

    4.存簿封面。

    5.若為本局「高雄市公有路邊停車場停車費退費通知單」通知退費者,請一併填列檢附。

作業天數

    30天

收費標準

    匯款手續費10

連絡窗口

    鍾小姐07-229982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