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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線上申辦
申請資格
一、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市民,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21,629元)。
三、動產(含存款、有價值證券、財產交易、投資、中獎所得、車輛及其他一次性保險給付)額度:每人未超過12萬元整。
四、不動產: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561萬元。
應備文件
一、申請調查表。
二、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郵局或高雄銀行存簿封面影本。
三、依審核狀況需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在學學生證、診斷證明書、在監證明、兵役證明、死亡證明、非設籍本縣市民眾之身心障礙證明、優惠存款明細、居留證、失蹤6個月以上證明、車輛行照等。
本局或區公所代為查調,申請人免檢附文件:
一、全家人口最近一年度所得及財產財稅資料。
二、全戶戶籍資料(如欲縮短審核時間者,可自行檢附新式戶口名簿)。
三、設籍本市民眾之身心障礙證明。
服務單位、洽詢電話
戶籍地區公所社會(經)課、里辦公處
戶籍地社福中心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3368333轉2064、3372 ; 3373372~5。
備註
一、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由社會局按月主動申報給健保局,民眾不需再行提出健保費用減免申請。
二、就學減免請洽就讀學校辦理減免相關事宜。
注意事項
文件不齊經通知限期5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得予以退件。
表單下載
申請調查表
作業天數
區公所受理案件之文件齊備及查調資料之內容完備日至核定結果函發申請人之日,作業時效為19日。
收費標準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