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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社會工作師異動備查申請-支援執業
一、支援執業定義
社會工作師支援他處執業
二、應備文件
1.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影本
2.受支援單位之支援證明相關文件(可證明支援日期、地點、工作內容等,如:在職證明、公文)
3.受支援單位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公立單位免附)
三、申請人填寫資料(每項均為必填)
1.社會工作師姓名
2.身分證統一編號
3.聯絡電話(含辦公室、手機)
4.社會工作師證書字號
5.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字號
6.通訊地址
7.公文執照送達地址
8.支援期間及時段(如110年1月4日至110年2月9日每週一上午8:00-12:00)
9.受支援單位名稱(請填寫全銜)
四、申請人需上傳文件(1-2項為必須上傳)
1.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
2.受支援單位之支援證明相關文件(可證明支援日期、地點、工作內容等,如:在職證明、公文)
3.受支援單位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公立單位免附)
五、作業天數
5日
六、收費標準
無
七、連絡窗口
07-3368333分機3933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