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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社會工作師異動備查申請-支援執業

一、支援執業定義

    社會工作師支援他處執業

二、應備文件

    1.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影本

    2.支援單位之支援證明相關文件(可證明支援日期、地點、工作內容等,如:在職證明、公文)

    3.受支援單位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公立單位免附)

三、申請人填寫資料(每項均為必填)

    1.社會工作師姓名

    2.身分證統一編號

    3.聯絡電話(含辦公室手機)

    4.社會工作師證書字號

    5.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字號

    6.通訊地址

    7.公文執照送達地址

    8.支援期間及時段(11014日至11029日每週一上午8:00-12:00)

    9.受支援單位名稱(請填寫全銜)

四、申請人需上傳文件(1-2項為必須上傳)

    1.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

    2.支援單位之支援證明相關文件(可證明支援日期、地點、工作內容等,如:在職證明、公文)

    3.受支援單位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公立單位免附)

五、作業天數

    5日

六、收費標準

七、連絡窗口

    07-3368333分機3933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