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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

網路申辦說明

    法令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
    處理天數:7天
    申請注意事項:
    一、 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要件(請點選詳閱說明)
    二、 應檢附資料:
      (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駕駛執照時(以每人1輛為限)
     
    1.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正反面)。
    2. 身心障礙者之行車執照影本。(車主需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3. 身心障礙者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二)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無駕駛執照時(以每一身心障礙者1輛為限)
     
    1. 戶口名簿影本,車輛為本人或配偶所有時得以身分證影本代替。(車主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其配偶或同戶二親等內親屬) 
    2.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正反面)。
    3. 行車執照影本。
      (三)欲採直撥退稅者,請檢附申請人(車主)本人存摺帳號影本。 
    (四)身心障礙手冊逾期不予受理。 
    (五)車輛排氣量超過2400cc,仍需就超過部分繳納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