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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

服務內容

    ​​​​​​​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

    法令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

應備文件

    一、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要件(請點選詳閱說明)
    二、應檢附資料:
    (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駕駛執照時(以每人1輛為限)
    1.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正反面)。
    2.身心障礙者之行車執照影本。(車主需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3.身心障礙者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二)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無駕駛執照時(以每一身心障礙者1輛為限)
    1.戶口名簿影本,車輛為本人或配偶所有時得以身分證影本代替。(車主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其配偶或同戶二親等內親屬)
    2.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正反面)。
    3.行車執照影本。
    (三)欲採直撥退稅者,請檢附申請人(車主)本人存摺帳號影本。
    (四)身心障礙手冊逾期不予受理。
    (五)車輛排氣量超過2400cc,仍需就超過部分繳納差額。

作業天數

    5天
    (如案件涉及退稅,退稅作業天數請另洽案件承辦人)

收費標準

聯絡窗口

    07-7410141#204段小姐

表單下載-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書

    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書

    *如臨櫃辦理,可下載表單預先填寫;若線上申辦,則無需填寫紙本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