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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
服務內容
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
法令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
應備文件
一、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要件(請點選詳閱說明)
二、應檢附資料:
(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駕駛執照時(以每人1輛為限)
1.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正反面)。
2.身心障礙者之行車執照影本。(車主需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3.身心障礙者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二)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無駕駛執照時(以每一身心障礙者1輛為限)
1.戶口名簿影本,車輛為本人或配偶所有時得以身分證影本代替。(車主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其配偶或同戶二親等內親屬)
2.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正反面)。
3.行車執照影本。
(三)欲採直撥退稅者,請檢附申請人(車主)本人存摺帳號影本。
(四)身心障礙手冊逾期不予受理。
(五)車輛排氣量超過2400cc,仍需就超過部分繳納差額。
作業天數
5天
(如案件涉及退稅,退稅作業天數請另洽案件承辦人)
收費標準
無
聯絡窗口
07-7410141#204段小姐
表單下載-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書
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書
*如臨櫃辦理,可下載表單預先填寫;若線上申辦,則無需填寫紙本表單。